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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作者: 审核: 日期:2017/09/05 17:26:44

 

为培养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重庆大学章程》《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适用于本校所有学生。

思想表现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关心时事政治。

2.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将个人的奋斗目标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3.热爱祖国和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和学校稳定。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

5.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章程,恪守校训,维护学校、集体的荣誉和利益。

品德修养

1.自尊自爱,自重自信,自立自强。

2.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吵闹、插队拥挤;在图书馆和自习室尽量不接打电话,不占座,不大声交谈、朗读和播放音乐;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抛掷杂物。

3.自觉维护校容校貌,爱护公物,着装文明得体,语言文明礼貌。

4.尊敬师长,谦恭礼让,团结同学,友爱互助。

5.异性交往言语得体、举止文明、行为端庄,正确处理恋爱与学习关系。

6.生活俭朴,理性消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经济水平的物质享受;节约粮食,节约用水用电。

学习实践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崇尚科学,锐意进取,不断创新。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带食品进教室、图书馆。

3.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和学校提供的学习资源,培养自主学习能力。

4.积极参加实验、实习、专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

诚实守信

1.待人真诚,为人正直,信守承诺。

2.诚信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让他人代考、不替考。

3.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抄袭,不篡改,不伪造。

4.参加各类评优评奖及竞赛活动,真实填报资料,不造假,不谎报。

5.签订助学贷款、就业协议、定向培养等协议,按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诚实守信。

寝室文化

1.制定寝室公约,实施自我管理,建设健康文明的寝室文化。

2.按时作息,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杜绝赌博、沉迷游戏等不良嗜好。

3.室友之间和谐相处,关爱互助,尊重民族习俗和个人习惯。

4.保持寝室内外环境整洁,讲究个人卫生。

校园生活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教学、生活秩序。

2.自主学习安全知识,增强自我范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节假日、周末外出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注意出行安全,不得下江河、池塘、水库戏水和游泳。

4.遵守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注重寝室安全。防火防盗,不留宿他人,不使用违章电器,不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宿舍,不在宿舍或楼道内焚烧杂物。

5.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观看、不传播反动、暴力、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6.遵守网络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上网,拒绝网络暴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7.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8.热心公益,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责任编辑:刘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