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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新疆自治区2017年选调生工作的函


作者:06201171 审核:刘冬梅 日期:2017/03/13 00:00:00

关于协助做好新疆自治区2017年选调生工作的函
新教内学函〔2017〕3号
内地有关院校:
为培养了解区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面向疆内外选调200名(见附件1)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新组电明字〔2017〕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内地“985” “211”工程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上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7年3月1日);
2.政治坚强,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3.有志于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4.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报考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选调生,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即可;
7.注重选拔重点院校毕业生,提高理工类特别是涉农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比例,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重视选拔懂双语的毕业生;
8.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三、选调程序
按照学校推荐、笔试、组织考察、资格复审、素质测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选拔。
(一)学校推荐
推荐工作由高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具体步骤:
(1)院(系)党组织做好宣传动员,提出推荐对象,每人限推荐一个地州市,注意引导毕业生志愿服务南疆。
(2)毕业生填写《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3),要求此表一式二份、A4纸张双面打印,否则无效。
(3)高校组织(人事)部、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部长逐一对推荐人选署名出具推荐函。高校组织(人事)部须通过张贴公告、校园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为5天(见附件5),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毕业生可在公务员考试前来函新疆教育厅内学办。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2日前将《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 54542100@qq.com,于3月24日前将《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函》(见附件6)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为保证不耽误报名推荐时间,我校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务必于3月15日17:00前将《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和学院出具的《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函》(盖学院党章)一份交到A区就业中心125办公室。
(二)笔试
3月下旬,推荐对象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4月下旬统一参加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笔试地点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闱下一环节人员。
(三)组织考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入闱人员进行深入考察。疆外人员分区域派出若干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逐一面谈、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资格复审
重点审查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入党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材料、获奖证书原件等。
(五)素质测试
对入闱人员进行素质测试,根据素质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公示
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合格者进行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岗前培训
拟选调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选调和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分配和管理
1.新招录选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工作,重点倾斜南疆四地州,到岗后5年内不得跨地州市调动。
2.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坚持面向艰苦地区,提出分配方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录用资格。
3.选调生报到后,即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根据中央推进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的要求,选调生由乡镇党委安排到村任职2年,打牢成长的基础。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回乡镇机关或择优选调到县市党政机关工作;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提拔进乡镇党政班子。
5.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要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为选调生第一培养人,地州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门与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五、其他
新疆2017年公务员招录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3月20-29日,请各院校及毕业生及时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告信息,选调生推荐人选报考地区(如:喀什地区)必须同时与新疆2017年公务员招录网上报名岗位信息保持一致。
因时间紧、任务重,特安排由自治区派驻内地省(市)协调站站长负责,要求内派管理教师于3月13日前将本函件(扫描件)根据学校需要,或送达、或传真、或电话告知下载等形式通知到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相关负责部门。同时请各协调站站长负责将本省(市)内函件送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于3月15日前发至电子邮箱54542100@qq.com。未派驻内派管理教师的院校,请协调站站长统筹并予以支持配合。电子版可在“新疆班”(http://www.xjban.com)“文件公告”栏目下载。
政策咨询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咨 询 电 话:韩震   0991-2398037
材料受理部门: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舒小君
联系电话:0991-7753762、7753763
电子邮箱:54542100@qq.com
    编:830000
邮件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
自治区内学办就业指导管理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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