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法学院师生欢欣鼓舞。以十八大召开为契机,法学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组织了“喜迎十八大,党在我心中”的征文活动以及“献礼十八大,颂歌献给党”的班级朗诵活动。
11月15日19时,重庆大学法学院喜迎十八大系列活动之“颂歌献给党”朗诵比赛在虎溪校区联谊厅隆重举行。到场嘉宾有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燕,团委书记兼学工办主任刘力强,团委副书记兼2011级辅导员马晶、2012级辅导员杨志杰。现场座无虚席,同学们对活动的举办反响热烈。
比赛还未开始,活动室内已经灯光璀璨,人头攒动。19点整,比赛正式开始。主持人首先一一介绍了朗诵比赛的嘉宾和评委。接下来,比赛进入正题。首先上场的是2012级法学3班,随后2班、4班、5班和1班依次上场。他们用雄浑激昂的声音和饱满充沛的情感,深情地朗诵了他们献给党的颂歌。他们怀着对党无比的热爱之情,把对党的无限忠诚与祝福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从献给党的歌,到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到展望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再到立足实际的自我思索与自我提升,他们用字正腔圆、铿锵有力、饱含深情的声音叙述着对党的深深感情、对十八大后国家社会进步发展的满怀希望。他们的朗诵可谓是不分伯仲、精彩纷呈。
比赛过后,刘力强老师对同学们的表现作了精彩的点评。他首先对同学们的热情向上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接着又针对每个班朗诵中的优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详细的分析和指正。刘老师的点评让同学们获益匪浅。
经过激烈的角逐,2012级法学5班一举夺魁,2班和4班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同时,主持人还公布了喜迎十八大系列活动之征文比赛的获奖名单。2011级2班冯艳辉荣获一等奖,2012级4班薛婷、2011级1班郭海蓝荣获二等奖,2011级2班靳美林和2012级4班曾明泉荣获三等奖。随后,张燕书记为朗诵比赛的获奖班级和征文比赛的获奖同学进行了颁奖,并与他们亲切握手、合影留念。
最后,活动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规范语言文字,是表达思想信念的前提,在十八大召开之际,法学院征文比赛、朗诵比赛的开展,不仅让同学们进一步坚定了跟党走的信念,也进一步向同学们强调了在沟通交流中标准化语言文字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