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

重庆大学2009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作者: 审核: 日期:2010/05/04 09:29:50

2008年,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二级单位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下,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巩固成果,发挥我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我校语言环境建设,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把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向新台阶,经校语委研究决定,现制定重庆大学2009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以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校园语言环境建设
      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以及“推普周”活动和我校80周年校庆活动,以“传承文明,彰显成就,凝聚人心,再续辉煌。”为主题,积极开展学院与学院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学院与部门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互动竞赛活动,努力使广大师生员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自觉接受、学习、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积极推进我校校园语言环境建设。
      二、以网站为媒介,积极开辟语言文字宣传阵地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单位网站语言文字工作专栏的建设,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包括校报、校刊、广播、闭路电视以及学生社团各种刊物等宣传媒介),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本单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动态及成果,力求在宣传内容与形式上有所创新。
      三、自培自测结合,提高师生员工听说读写能力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用语用字规范自培训活动,如:日常用语用字规范小常识、小典故、小故事、小笑话的征集、诵读;用语用字规范训练、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听、说、读、写综合能力。
      四、督察考核工作
      在二级单位用语用字规范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校语委办将继续对全校各二级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规者严格执行全校通报制度,并与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年终考核及评优挂钩。坚持把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作为称职干部、称职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和学生评优的基本条件;作为各二级单位管理和考核的一项内容。为展示各二级单位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好经验,好做法,校语委办将继续开展 “重庆大学2009年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展示活动”,并进行评比表彰。
      为巩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希望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校园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重 庆 大 学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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