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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黔江区法院举行实践教学工作座谈会


作者:yl 审核:杨练 日期:2016/11/25 00:00:00

 

重庆大学法学院与黔江区法院实践教学工作座谈会圆满举行

 

        为充分践行重庆大学法学院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教学理念,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11月23日上午10点,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党委副书记张燕、副院长秦鹏等一行5人,来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举行教学实践工作座谈会,黔江区法院副院长蒋思杰携法院各庭室代表进行了热情接待,正在黔江区法院实习的2014级本科生出席了会议。座谈会前,刘西蓉书记一行在法院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立案中心、送达中心、法院荣誉室等机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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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谈开始后,黔江区法院副院长蒋思杰和我院党委书记刘西蓉分别介绍了黔江区法院和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
        蒋院长首先对刘书记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出席会议的法院代表。蒋院长重点介绍了法学院本科生在黔江区法院的实习情况,把实习工作总结为“三个能力,四个一”。蒋院长解释到,“三个能力”是指重点培养法律工作者的三种能力,即庭审能力、思考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四个一”是指在实习工作中,向实习生提出一个思考性问题、为同学们搭建一个学习平台、安排实习同学攥写一篇法律文书以及为实习同学安排一名指导老师。在学生实习过程中,法院努力做到关心实习生的工作与生活,帮助同学们加深对基层法院工作的了解;由各庭室负责人担任同学们的指导老师,帮助同学们接触实务工作,提出实务问题;鼓励同学们积极思考,带着问题参与实务工作,在实践中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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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刘西蓉书记首先对黔江区法院的热情欢迎以及在学生实习方面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出席会议的法学院代表。刘书记说到,黔江区法院虽然距主城区较远,但在法院建设上成效显著;在管理体制上敢于创新,成就斐然,在基层法院中具有较高地位。在实习工作方面,刘书记对同学们几个月来认真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嘱咐同学们把握学习机会,服从工作安排,对于法院实习部门的安排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配合;在实习中培养吃苦的精神,多做有心人;另外,要有针对性的训练法律文书写作技巧,提高法学素养,真正做到将实践与理论结合起来,得出真知灼见。最后,刘书记表示,希望黔江区法院对同学们严格要求,认真培养,也欢迎黔江区法院的法律工作者到重大法学院交流探讨,实现实务工作与教学工作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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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法院各庭室代表相继发言,法官们对同学们的辛勤付出表示肯定,并提出建议,希望同学们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练好本领,并对同学们寄语:“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之后,正在黔江区法院实习的2014级本科生纷纷代表发言,讲述了自己在黔江区法院实习几个月以来的所闻、所为、所感,与大家分享了实习中的收获和体会,并对重大法学院和黔江区法院在实习工作中给予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
        会后,刘西蓉书记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向黔江区法院赠送礼物。重庆大学法学院与黔江区法院教学实践工作座谈会在掌声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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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