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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全球环境法与研究高级研讨会在重庆大学召开


作者: 审核: 日期:2013/07/12 09:39:00

2013年7月7—10日,由重庆大学、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美国国际开发署、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的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研讨会在重庆大学举行。来自全国各高校的30余名环境法学科专家学者进行了为期4天的研讨交流。本次研讨会旨在提升中国环境法学科的教学与研究方法,共同推动环境法学科的发展。
在7月7日举行的开班仪式上,IUCN环境法学院副主席、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Lye Lin Heng教授详细介绍了IUCN环境法学院的发展历程、机构设置以及办学现状。她提到,环境法学院的主要任务包括两个,一是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环境法的教学与科研,二是促进环境法的实施。她还指出,环境法学院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球环境善治,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要依靠个人能力的提高与机构能力的建设。

 

 


 

 

 

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代表Siu Tip Lam及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Yves Le Bouthillier先后致辞,表达对此次研讨会所寄予的厚望,并鼓励参会者积极投入到会议的交流中来。
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Yves Le Bouthillier和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德敏教授共同为“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揭牌。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设立环境法教学与研究培训基地,以提升世界各国环境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水平。IUCN在重庆大学法学院设立培训基地,充分表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重庆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科的发展成就和未来前景的高度肯定。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为本次会议致辞,高度赞扬了IUCN多年来在世界自然环境保护方面作出的巨大贡献以及环境法学院对全球环境法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的促进作用。蔡教授还特别强调了加强环境法教学与研究国际交流的重要性。
为期4天研讨会,与会专家针对“环境法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方法论的形成”、“如何实现跨学科的环境法教学”、“中外本科与研究生环境法教育的评估与改进”、“如何实现理论与田野调查的有效结合”等多个板块,教授了系统的方法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整个研讨会涉及的议题有:环境法在国际层面的历史和发展以及有效环境治理的重要性、环境治理与法律之间的联系、环境法的概念性概述、国际层面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和原则、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法律、中国环境法律制度的挑战和不足、中国的环境司法与组织机构建设等。参与者通过结构化或非结构化讨论、小组辩论、头脑风暴、课程设计、反馈性日志等方式对这些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经过四天高强度的系统训练,培训专家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为他们颁发了结课证书。

 


 

 

经过学习和交流,与会学员纷纷表示在环境法教学方法和意识上有了很大的提升。《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主编史玉成教授认为,通过研讨会既吸收了先进的教学方法,同时也为反思中国环境法学科的教学方法提供了契机。新疆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哈丽努认为,本次研讨会形式新颖,内容充实,使学员有更多机会将所学知识与自己的教学经验相结合,创造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IUCN环境法学院主席Yves Le Bouthillier、副主席悉尼大学Ben boer教授、副主席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Lye Lin Heng教授、佛蒙特法学院代表Siu Tip Lam、佛蒙特法学院教授Tracy Bach、佛蒙特法学院驻中国办事处主任Adam Moser、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重庆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德敏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挚萍教授、台湾中兴大学苏义渊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锡生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先凤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胡斌教授等海内外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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