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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与我院交流商讨合作


作者: 审核: 日期:2019/07/08 17:45:18

2019年75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大学法学院交流商讨合作工作会在法学院208会议室召开。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飞,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朝祥,检察三部检察官吴宇琼、政治部干警谭小兵、政治部书记员李享以及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院长黄锡生办公室主任刘力强等参加了工作会。会议由黄锡生主持。

 

 

 

黄锡生表达了对姜飞一行的欢迎,以及对双方未来合作的期待。他对法学院成立至今的发展历史和取得的成果做了简略的介绍,说明了学院环境法学科的发展历程以及在国内环境法学科中的领先地位。他表示,学院环境法学科和环境法交叉学科具有特色,师资雄厚,已经与重庆多家法院检察院合作办案,有能力指导检察官办理环境资源类的案件。随后,黄锡生就双方合作方式、渝北检察院存在的问题与姜飞一行进行了探讨。

姜飞对重庆大学法学院尤其是环境法学科表达了高度赞赏。他表示合作方式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聘请法学院专家教授就个体案件对检察官进行指导;另一方面是检察院与法学院教授合作对某些课题进行共同研究。姜飞和周朝祥还就一些具体的问题与黄锡生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渝北检察院五个对环境刑事司法急需解决的问题向黄锡生咨询。周朝祥也就公益诉讼存在的法律法规规定少、规定不完善、部门和地方规章能否作为检察院执法依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价值等问题和黄锡生进行了探讨。

 

 

 

黄锡生回复了姜飞和周朝祥提出的问题,提供了许多可行性方案,并就合作方式提出了建议,比如个案合作、课题合作、人员培训等方式。他表示,检察官不仅要埋头苦干,还要时刻提升自己,学习新的理论知识,从而更好地办案,渝北检察院可以通过到法学院集中培训或听讲座的方式来提高检察官的能力,解决面临的难题。

 

 

(责任编辑:刘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