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

我院与彭水法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


作者: 审核: 日期:2017/10/31 09:15:15

我院与彭水法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

 

1026,我院与彭水法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授牌仪式在彭水法院顺利举行。我院院长黄锡生教授、副院长秦鹏教授、办公室主任刘力强、副教授蔡维力、周国文、吴如巧出席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彭水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冉隆川主持。

首先,彭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致欢迎辞,代表彭水法院向出席此次签约仪式的我院领导和来宾表示欢迎与感谢。他指出,重庆大学法学院与彭水法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具有开创性意义,彭水法院将充分利用重庆大学法学院的人力资源优势,借助专家学者的法学智慧,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审判工作水平。

接着,我院院长黄锡生教授讲话。黄院长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并强调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双方合作:一是我院将为彭水法院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及干部业务培训提供专门培训基地;二是进行双向挂职学习,重大法学院选派优秀本科、硕士学生及老师到彭水法院实习、挂职,彭水法院也可派干部到重庆大学法学院进行挂职、学习;三是科研方面,双方可加强课题研究、文章发表、出版书籍等方面的合作,我院将提供鼎力支持。黄院长并就此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表示热烈的祝贺。

随后,黄锡生院长、秦长春院长分别代表我院与彭水法院签署了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我院副院长秦鹏教授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秦长春院长代表彭水法院向我院5位老师颁发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聘书。最后,双方参会人员进行了合影留念,签约暨授牌、聘任仪式取得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杨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