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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06201171 审核:刘冬梅 日期:2017/04/12 00:00:0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及要求

申请条件: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

特殊情况: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享受该政策资助。

、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申请材料

(一)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二)学生证、退伍证书复印件,并签名;

(三)民政部门提供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

于截止日期前交至重庆大学A区学生二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3-65102387

、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1015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zzzx.cqu.edu.cn/info/1031/3793.htm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7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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