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在渝举行


作者:法学院 审核: 日期:2018/06/20 09:48:09

2018年6月9日,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在渝举行。本次论坛主要围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司法体制和机制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保护法律问题三个议题展开研讨、交流。


 


论坛开幕式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主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中伟,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德敏,重庆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长江学者姚树洁分别致辞。

主题报告阶段,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王树义、《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主编史玉成、武汉大学柯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忠民、重庆大学胡德胜几位专家学者分别围绕长江生态保护立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长江生态保护的规范类型、新时代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司法保障与创新、生态行政司法体制机制等议题做了主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审判长张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爱年分别对两个阶段的发言做了精彩点评。

论坛专题发言阶段,来自湖北、四川、重庆等省(市)法院的实务专家探讨了各省市环境资源审判的具体情况与相关问题。来自高校的学者分别围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法律支撑、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多元共治的司法保护路径、环境合作治理、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长江物种保护立法等议题发表了观点。

论坛闭幕式阶段,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对与会专家的精彩报告做了系统的总结。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贵州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上海海洋大学等高校的理论和实务专家,以及重庆大学部分师生共计九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责任编辑:刘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