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林喜芬教授做“中国羁押审查制度改革前沿”讲座


作者:黄林雯、王梦露 审核: 日期:2019/01/04 10:20:13

2018年12月6日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林喜芬教授在重庆大学B区法学楼学术报告厅做了题为“中国羁押审查制度的改革逻辑”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杨春平老师主持,法学院自正法老师、胡婧老师作为与谈人出席。

 

 

 

林喜芬教授首先介绍我国审查羁押的基本审查模式由检察院决定,审前羁押的期间不是独立的,呈现出与诉讼期间合一的特点。林喜芬教授表示,对于我国为何难以引入司法审查机制,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回答学界的观点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种进路:其一,归化思路采取这种思路的学者认为中国检察官也隶属于司法官其二,异化思路采取这种思路的学者承认检察审查包含着角色冲突,很难达到国际标准,但同时也强调中国检察制度的特殊性。

 

 

 

林喜芬教授提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变迁中时而隐现的四种改革逻辑“固守格局”、“科层内控”、“增量配设”和“边缘调整”。第一点固守格局逻辑可以理解成“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根据权利和法律职业的生态理论,权力(利)主体之间存在着两种最基本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他们彼此设置障碍、争夺地盘,即定界过程。另一方面,他们又彼此交换资源,即交换过程。第二科层内控进路即“上上下下是一家”权力(利)主体之间某一方或某几方的支配性优势不可能一成不变当原有的权力格局不能再维系时,改革进程中的优势主体首先考虑的变革方案并非外部制约机制,而往往是“科层式”的内控机制。第三点增量配设模式是“我增加我的,你保留你的”中国刑事羁押体制的独特之处,不仅体现在审前羁押决定主体上的一元,而且体现在羁押变更主体的多元上。第四点是边缘政策策略,“我的决定,对你只是建议”。对于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93条的权力的定位,学界主要的争论有两种,第一种是认为刚性权力;第二种认为是柔性权力,是一种建议权,这也是主流观点。

林喜芬教授表示上述四种改革逻辑,或变,或不变,均蕴含着浓烈的权力导向、本位主义以及公检法三位一体的色彩,而权利话语的展开与实践则显得比较艰难。他希望在法律生产和司法改革进程中,各种社会主体,尤其是代表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的声音能不断涌入,积极参与讨论。同时,也希望公检法等司法权力机关能够在理性反思和平等对待的基础上与其他改革主体沟通互动,最终实现多元利益的共存与共融,权力关系形成一种良性互动,权利主体能够积极参与。

 

 

 

胡婧老师自正法老师分享了自己看法,林喜芬教授进行了一回应。杨春平教授进行了总结,他谈到为了保障人的自由,许多法学家、法律人都为之忙碌、奋斗,一个制度的设计和公检法三个机关的工作都和人的自由问题紧密相关,虽然当前司法改革正在进行,但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应当保持不变。

杨春平教授再次对林喜芬教授精彩讲座表示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落下帷幕。

(责任编辑:刘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