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举办理事会换届大会暨2022年学术年会

作者:文字:冯楚滢,图片:熊珊桔 李家欣 编辑:刘勇 审核人:唐绍均、刘西蓉 时间:2022-06-01 点击数量:

 

2022年5月29日,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大会暨2022年学术年会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在重庆大学科苑戴斯酒店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承办。来自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高校以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社科院等40余家单位的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线下会场)

(线下会场)

 

选举大会由渝北区政协副主席、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张志辽教授主持。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会员部主任唐奕宣读《重庆市法学会关于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人选的批复》。

 

(渝北区政协副主席、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张志辽教授)

(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会员部主任唐奕)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重庆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德敏教授就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的活动开展情况作题为《继往开来,守正创新:为重庆生态文明及环境资源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他从党建引领作用成效显著、学术活动蓬勃开展、理论成果产出丰硕、咨政建言成效显著、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日常管理稳步推进六个方面总结了第二届理事会自2012年换届以来所取得的骄人成绩,并寄语即将产生的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紧密团结并带领全市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坚持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学术研究,切实担负起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的历史使命,为国家和重庆的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重庆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德敏教授)

 

大会在表决通过《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后,分别对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79名,常务理事42名,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当选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四川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唐青阳教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秦鹏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曾文革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徐以祥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赵云芬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张志辽教授、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刘勇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唐绍均教授当选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选举重庆大学法学院唐绍均教授为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

 

(线上投票)

 

新当选的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黄锡生教授以《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开启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工作新征程》为题作就职发言,他分别从“发挥专业优势,为环境资源法治实践贡献智慧”、“注重内引外联,深度拓展环境资源法学交流工作”、“推进组织发展,不断壮大环境资源法学人才队伍”、“加强法治宣传,为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以及“强化团队建设,努力提升研究会的日常管理水平”等五个方面对第三届理事会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了构想,并表示第三届理事会将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开展研究会的各项工作,推动我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事业高水平发展,继续为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

 

大会还举行了第三届理事会名誉会长、顾问的聘任仪式,陈德敏教授受聘担任第三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宋宗宇教授受聘担任第三届理事会顾问。

 

(第三届理事会名誉会长聘任仪式)

(第三届理事会顾问聘任仪式)

 

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代表会议承办单位致辞,她对线上、线下参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对新当选的第三届理事会全体成员表示热烈祝贺,对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与环境资源法学学科的建设情况作了介绍,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关心支持重庆大学法学院及其环境资源法学学科的发展表示衷心感谢。她还指出,本次换届大会为研究会注入新鲜血液,本次学术年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司法保障”主题,相信各位与会专家一定会在理论与实务的交汇研讨中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助力环境资源法治实践,推进环境资源法治体系的完善。

 

(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

 

重庆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忠东代表重庆市法学会对新当选的黄锡生会长以及新一届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成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为市法学会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陈德敏会长及其带领下的第二届理事会全体成员表示衷心感谢。他分别从“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对重庆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以及“坚持科学规范管理,建设重庆市一流、西部领先的法学研究人才队伍”三个方面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出了希望,并指出研究会应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学研究,坚定不移推动我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事业高水平发展,继续为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重庆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忠东)

 

学术年会以“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司法保障”为主题,分为主题发言与专题研讨两个阶段。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秦鹏教授担任主题发言阶段的主持人,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以《法典化时代下自然资源法立法模式探究》为题,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徐以祥教授以《合规激励与环境法律责任制度完善》为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秦鹏教授)

(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

(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徐以祥教授)

 

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刘勇教授担任专题研讨阶段的主持人,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西南大学法学院赵云芬教授以《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差序格局”之厘清与适用》为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乔刚教授以《<环境法典>的“社会法”面向及其立法构造展开》为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张辉副教授以《环境公益司法理性思考》为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黄成以《重庆法院环境司法的创新实践》为题,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辉教授以《空间向度下的生态环境法治发展》为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周骁然副教授以《论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化路径》为题,分别作了精彩的专题发言。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杜健勋教授和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重庆大学法学院唐绍均教授作为与谈人分别对前述专题发言进行了精彩评议。

 

 

(专题研讨)

 

本次会议闭幕式由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西南大学法学院赵云芬教授主持,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作总结发言,他对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作出重要贡献的陈德敏会长及其带领下的第二届理事会全体成员表示衷心感谢,并分别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言人“老中青”相结合、学术交流务实高效三个方面对学术年会进行了总结。他表示,研究会今后的学术研讨要以文会友,运用多种交流方式,秉承“繁荣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推进环境法治实践发展”的宗旨,切实担负起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的历史使命,为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西南大学法学院赵云芬教授)

(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