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庭审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校园庭审在我校成功开展

作者:文字:黄洋洋 图片:马润泽 编辑:喻嘉丽 审核人: 时间:2019-12-04 点击数量:

123日下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校园庭审在我校B校区模拟法庭顺利开展。法学院2019级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全体研究生参加旁听。本次校园庭审中,渝中区法院将其受理的一桩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地点开设至我校B校区模拟法庭,旨在提升在校法科生对庭审过程的理解和把控,落实相关合作,促进人才培养。



庭审开始前,书记员首先核实了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到庭情况及身份,并宣布法庭纪律。随后,审判长宣布开庭。双方互相确认了对方出庭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无异议后,审判长表示身份符合规定、可以参加诉讼。在审判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以及回避规定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后,庭审进入正式阶段。整个庭审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三个阶段。



在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做出答辩。合议庭进而确认原告起诉和被告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在举证质证时,原被告双方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证明目的分别提出意见。被告列举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而原告方对其证据证明目的和法律依据提出质疑。随后,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宣布该阶段的法庭纪律后,当事人双方即针对证据和法律依据问题展开激烈交锋,整个过程曲折蜿蜒、扣人心弦,辩论双方不畏不惧、思维敏捷,这使得旁听的同学们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中感受到了庭审的良多趣味。庭审进入到第三阶段,审判长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双方分别坚持其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并择日宣判。本次校园庭审活动也随着审判长退出法庭而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