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重庆大学“关工委”德育奖学金推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刘冬梅 审核人: 时间:2019-09-30 点击数量: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奖学金在学风、校风建设中的激励导向及示范作用,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我院“关工委”德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限

2018-2019 学年

(二)奖学金标准

10000元/人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参评“关工委”德育奖学金需为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且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1)助人为乐:坚持“学好人、做好人、行好事”,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主动谋求公共利益的满足与维护,专注于关爱、帮助特定人群,改善某类社会现象,解决特定社会问题,致力于志愿服务、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活动。

2)敬业奉献:积极主动参与学风建设,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在学习、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学生干部先 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一大批同学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落实到具体行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社会调查、科技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3)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维护社

会安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或抗灾抢险、抗击疫情等救援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4)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严格自律、履行承

诺,积极弘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在维护学术尊严、促进诚实自律的学风,营造校园学术诚信、学业诚信、做人诚信、做事诚信良好氛围等方面事迹突出。

5)孝老爱亲: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孝老爱亲、感恩奉献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孝敬父母、关爱老人、感恩社会,以及对家人与社会努力回报、积极奉献等方面事迹突出。

6)自强不息:直面逆境、不畏艰辛、积极乐观,自立自

强、弘扬力量。

7)素质发展:积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与中华传统文化,具有较高的审美与人文素养;在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寝室劳动、家庭劳动等劳动实践,起到劳动表率作用。

2.学业表现

专业知识基础扎实,评选期限内智育成绩(GPA)以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列本年级专业前45%且无补考、重修科目。

3.行为表现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总分等级达到良好;

2)表率执行《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选期限内 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

(3)无学校、学院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

(四)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法学院推荐人数上限为3人。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19 年10月16日(星期)前申请学生提交“关工委”德育奖学金申报材料,各年级组织汇总填写,并将《法学院   级“关工委”德育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cqufxxb@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关工委德育奖学金”

2.申报材料:法学院**级“关工委”德育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学生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需有主标题,如责感恩,与爱同行;并在副标题中注明参评类别,如自强不);学生照片(反映学生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3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重庆大法学院

                                         2019年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