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法学院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交流会圆满结束

作者: 编辑:网络管理 审核人: 时间:2011-05-11 点击数量:
  • 2011年5月10日上午,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代表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法学系的师生齐聚重庆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双方就法学教学和学习研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文革教授、研究生办公室主任范卫红老师和来自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学生代表参加了这次交流会。会议由范卫红老师主持,首先他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刘小牛老师、谭宇生老师和同学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开启双方学院的了解与合作。随后,曾文革老师详细介绍了1945年法学院建院以来的发展历程,尤其是2002年法学院恢复成立之后取得的重大发展被称为“重大法学现象”。最后,曾老师表示欢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学生报考重庆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之后,刘小牛老师代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师生发言,他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由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发展而来,2004年建立法学系并在之后有了长足的发展。理论与实践并重是其教育理念,为此制定了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建立学生实践基地,论文培训,志愿者服务,参加法学会的活动等内容。刘老师表示希望通过这次交流取得更多教学、治学的经验。随后,会议进入自由交流环节,双方的师生纷纷提出各自感兴趣的问题,并得到了充分的回答。
    时间是有限的,而同学们的热情是无限的。会议结束后,大家久久不肯离去,希望可以就更多问题进行了解和探讨。通过这次交流会双方师生有了深入的了解,并建立了真挚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