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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矿产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法学院举行

作者:胡德胜 编辑:刘勇 审核人: 时间:2019-12-25 点击数量:

2019年12月8日,由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能源法治研究所承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以及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协办的能源矿产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我院208会议室举行。来自自然资源部、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重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北林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等管理部门、企业、律师界以及高校的代表30人参加了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研究能源矿产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事项,研讨会结合我国《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围绕矿业特许税费,聚焦能源矿产,就陆上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比较及我国制度现代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法律问题以及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政策法律实务问题,展开前沿讨论和深入交流。黄锡生院长在开幕式上致辞,秦鹏副院长、唐绍均教授分别主持了第一、第二阶段的主题发言,交流讨论中基于不同方法和视角的不同观点碰撞、激烈精彩,能源法治研究所所长胡德胜教授进行了闭幕总结。

在第一阶段,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兼政策法规室主任程绪平研究员、重庆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带头人曾文革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教授、胡德胜教授、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许胜晴博士先后作了《矿产资源领域政策法律的几个问题》《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采规章立法问题与进展》《有关矿产资源法修改稿的意见》《矿业特许税费的结构和方式》《国外矿业特许税费讨论》的主题发言。黄锡生院长、西南政法大学矿产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辉副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孙增芹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观点,进行了点评。

在第二阶段,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总法律顾问罗燕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张路教授、东北林业大学孟琦副教授、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翟社民律师、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王江副教授、山西师范大学社会学与法学学院副院长韩卫平副教授分别作了《油气田勘探开发中相关问题思考》《国际争议水域海洋矿产资源单边开采争议解决之道》《论矿产资源法立法目的之修改——兼论法律规范的效力衔接》《简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矿业权分类处置》《我国矿业权出让规则的解读与反思》《矿产资源立法中自然资源社会权的实现》的主题发言。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市场发展部总经理彭少华经济师、重庆大学法学院胡斌副教授、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玉成律师作为与谈人先后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观点,进行了点评。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是重庆大学,我院是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重庆大学及我院有效利用这一平台,2019年主办、承办和协办多次学术活动,提交智库成果,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调研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