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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副处长刘洪平来重庆大学作讲座

作者:谭燕 编辑:刘勇 审核人: 时间:2018-12-05 点击数量:

2018年11月29日晚7时至9时30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副处长刘洪平在重庆大学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作了一场以“论新形势下环保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秦鹏教授主持,法学院唐绍均教授、王江副教授以及法学院30多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聆听了精彩的报告。

 

 

 

刘洪平副处长从四个方面就新形势下环保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进行了讲解。首先,对我国环境形势、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回顾;其次,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对我国环保监督责任体系予以了深刻的分析,并从重庆市环保监督典型案例和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系等角度进行了论证;再次,以重庆市企业排污整治情况为例对排污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最后,刘洪平副处长指出我国现已建立了“史上最严”环保法体系,并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究三方面切实落实排污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呼吁公民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感兴趣的内容争相提问,刘洪平副处长均予以了耐心且细致的解答。随后,唐绍均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点评,秦鹏教授做了精妙的总结。

 

 

 

本次讲座刘洪平副处长带来的学术盛宴,内容丰富、观点独到、讲述精妙,引起了在座师生的共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