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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增补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学业助理岗位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李巧 审核人: 时间:2023-03-09 点击数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业助理在本科生教育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增补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学业助理岗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庆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学生不得同时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和学业助理。

二、岗位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上级有关精神的传达与落实,协助做好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成为本科生诉求上传下达的畅通渠道;

2.学风建设。熟悉了解所带班级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协助做好启航计划、晨曦计划的实施,引导学生追求卓越,营造刻苦钻研、志存高远的学风;

3.学业指导。熟悉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业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学生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扶学业困难的学生。组织开展学业经验交流,对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和学习行为指导;

4.学生全球胜任力培养。积极推动本科生的全球胜任力培养,帮助学生了解国际交流项目、出国留学等相关信息,引导提高本科生国际交流的参与度与素质能力。

三、基本工作要求

1.每个月至少组织2次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学风建设、学业指导、学生全球胜任力培养等相关的主题活动;

2.至少参加3次所带班集体活动;

3.协助组织完成学校安排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4.经常性深入课堂、寝室、食堂等地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每学年至少与每位学生开展不低于30分钟时长的面对面交流,了解班级建设的情况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并就相关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

四、聘任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遵守校规校纪,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2.综合素质好,外语水平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国际交流能力、教育引导等能力,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意识;

3.申请人应为优秀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优先;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突出,在校期间无补考、课程不及格和重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能素质好;

6.模范遵守学校日常管理相关规定,按时归寝,按时缴纳学费,宿舍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美观,自觉爱护寝室公共生活设施;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五、岗位设置和津贴标准

1.岗位设置。2022-2023学年度按学年度设置本科学生学业助理岗位,法学院分配到指标共计7人,实际在岗6人,本次拟增补1人

2.津贴标准。学业助理岗位津贴总量按人均250元/月/班计算,每学年按12个月发放。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程序

1.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选拔通知;

2.学院成立选拔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实施本次申报、选拔、推荐工作;

3.学院将学业助理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4.学工部在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认名单。

(二)材料报送

申请人将个人简历、申报材料(附件1)于2023年3月14日(周二)1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qufxxb@163.com邮箱,纸质版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交法学院116办公室

七、其他

1.学院充分重视学业助理的工作,做好学业助理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核实、组织及培养工作,选拔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学业助理应担任满一学年,中途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经学校批准。期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与更换,学院可按照申报条件和流程重新选拔。未经学校公示确认的变更人员,在津贴发放时不予认可;

3.学校将对学期末考核合格的学业助理,发予相应的证书,考核优秀的学业助理在争先创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23-86661070


附件:

1.学业助理信息申报表

2.重庆大学本科学生学业助理管理办法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