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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选拔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刘勇 审核人: 时间:2020-07-04 点击数量: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辅导员和班导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法学院开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重庆大学法学院在读全日制非定向优秀研究生计划选拔2名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需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2.学习科研能力强,学习成绩好,有充足时间参与育人实践工作,获得研究生导师同意。

3.综合素质高,具备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养。

4.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记录。

三、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工作时间为2-3年。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院(系)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8.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组织学生参与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实践活动,提供就业创业相关服务,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9.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四、人员经费

经费发放标准: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其中,80%按月发放,剩下20%年末考核后发放。

年末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评为优秀等级(不超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总数的15%)和合格等级,补助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评为不合格等级的,不发放剩余补助,予以解聘。

五、申请程序

有意向的同学请于7610:00将《报名表》汇总表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qufx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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