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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律评论》稿约

作者: 编辑:刘勇 审核人: 时间:2019-11-04 点击数量:

《重庆大学法律评论》以自由、兼容、弘道、出新为办刊宗旨,以学理争鸣、关注现实为采稿取向,以诚挚的态度敬请学界同仁惠赐佳作。本刊欢迎问题意识突出、观点新颖、见解独到的理论文章,可效古人论道稷下,激辩鹅湖。同时欢迎法学各分支学科的前沿性问题及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

一、本刊恪守学术公正之准则,取稿标准在于文章本身的学术水平,对选题新颖、论证充分、引证得当、逻辑合理、语言精准的论文优先采用。    

二、本刊秉持严谨治学之精神,欢迎独著或合作的文章,反对一稿多投。

三、本刊提倡优良端正之学风,拒斥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引用他人学术成果不加标注等学术不端行为。凡作品涉及著作权纠纷(如剽窃他人作品、一稿多投等),概由作者自负其责,本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刊注重文章体例之规范,格式体例附后。本刊对来稿的篇幅不做限制,但对低于一万字的来稿,将适用严格的编审程序。

五、本刊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接受稿件,来稿请发至chongdafaxue@cqu.edu.cn,上传稿件的文件请以论文标题命名。

六、本刊在收到稿件半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如不能采用,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

七、本刊在尊重作者意愿的前提下,可对已采用的稿件进行必要的文字处理,如不同意,请声明。

八、本刊不收审稿费、版面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对采用的稿件支付相应的稿酬,并赠送样刊3本。

九、本刊为半年刊,一年两期,分别于每年的6月与12月中旬出刊;收稿截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与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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