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近期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4日、27日。
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或学校相关部门据实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应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单位内部举报电话:86661059
学校举报电话:纪检办公室 6510671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65102100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法学院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因 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情况公示表
团组序号 |
团组人员构成 |
出访国家 (地区) |
出访目的 |
日程安排 |
往返路线 |
境外邀请方 |
经费来源 及预算 |
备注 |
姓名 |
职务/职称 |
1 |
刘勇 |
组织员 |
新加坡 |
带学生交流访问 |
2023.1.18-1.24 (暂定)
|
重庆-新加坡-重庆 |
无 |
经费来源:研究生业务费 预算:每人23000元(人民币) |
|
2 |
张雅莹 |
学办主任 |
新加坡 |
带学生交流访问 |
2023.1.18-1.24 (暂定)
|
重庆-新加坡-重庆 |
无 |
经费来源:研究生业务费 预算:每人23000元(人民币) |
|
备注:1. 如同一团组中团员来自不同的单位,请在职务/职称栏上增加单位名称。且每个派员单位均需在本单位内公示整个团组的相关信息。
2. 日程安排应包括离开我国(离境)当日开始到回国(入境)之日期间的日程安排。
3. 境外邀请方应包括境外邀请机构及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或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