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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组

1.领导小组

组长:黄锡生 刘西蓉

副组长:靳文辉 刘淳 杜辉

秘书:陈济新

2.复试小组: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工作纪律要求

在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中,我院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推免生接收专业及名额

1.我院接收推免生专业为030100法学、035102法律(法学)。

035101法律(非法学)不接收推免生。

2.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额,2023年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计划为准。

四、推免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申请者本科须为法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申请者本科阶段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本年级专业排名15%以内。

3.申请者应获得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五、申请及复试程序

(一)申请程序

申请人即日起可以登录“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032400

(二)申请初审材料

1.申请人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发送到邮箱cqulawyjs@cq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2023年推免生报考材料”):

1)学生证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

3)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专家推荐函等)。

2.我院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择优通知参加复试并加入复试QQ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专业英语及专业综合知识,形式为线上面试。面试时间和地址届时将通过QQ群另行通知。

专业英语总分50分,专业综合知识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专业英语+专业综合知识)/1.5

(四)复试成绩公示

我院将于复试后在重庆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期为三天。

六、 拟录取工作

1.推免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不符合重庆大学接收推免生条件的均不予录取。

2.我院将在拟接收推免指标内,按照复试成绩排名择优拟录取。夏令营营员执行重庆大学法学院2022云上学术夏令营活动通知公布政策。

3.推免生是否被录取均以“国家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的录取状态为准,我校将不再另行发放拟录取通知书。(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及时确认是否接收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监督与复议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电子邮箱:cqulawyjs@cqu.edu.cn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大学招生相关文件及我院补充通知执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法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法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咨询电话:023-86661067

重庆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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