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大学法学院2022年“云上学术夏令营”活动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量:

重庆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45年,是当时重庆大学6大学院(文理工商法医)之一,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重庆大学法学院调出重庆大学,与兄弟院校法学院系组建成立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重庆大学恢复法学本科招生,1998年设立法律系,2002年恢复成立法学院。学院依托学校综合学科的优势,以及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建设的良好机遇,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通过十余年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目前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系重庆市“十二五”、“十三五”重点学科、重庆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培育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11名第17位,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

为促进国内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加深对重庆大学和重庆大学法学院的了解,选拔更多优秀学子进入我院继续深造学习。我院将于2022年7月举办“云上学术夏令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专业

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推免生专业为030100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不接收推免生。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推免生,以本次夏令营申请和通过考核人员为准,不再接收同年9月份的校外推免生申请。请有意愿报考重庆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同学,把握本次申请机会。

二、 申请条件

1.全国高校法学专业2023届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

2.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综合素质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优先),英语水平良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三、 申请材料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我院及相应招生专业,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附件,并备注“法学院2022年夏令营申请”。夏令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相关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2)本科成绩单扫描件(包括专业人数和本人在全专业学生中的总成绩排名;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425分以上),或TOEFL成绩、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本科期间发表的论文代表作、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有条件的可提供院系或导师推荐意见);

5)其他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以上所列材料请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

四、 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于7月1日前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确定参加本次夏令营的入围名单,并向通过申请者发送站内消息,请及时关注本人手机短信和站内信息。前期如已经通过系统进行报名,但申请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全的,可在本通知发布后联系学院退回修改。

五、 活动时间及日程安排

1. 活动时间:7月4日~7月5日

2. 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活动

活动方式

7月4日

9:00-9:30

开营仪式

腾讯会议,具体会议号届时另行通知。请提前下载软件,并调试好本人电脑等设备。

9:40-11:30

学科简介及师生交流会

14:30-17:00

学术讲座

19:30-21:00

本硕博论坛

7月5日

9:00-17:30

营员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活动方式如上,面试时间以实际参加考核的人员为准。

7月8日

 

考核成绩公示

将在重庆大学法学院网站公示。

六、优惠政策

本次夏令营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参加我院2022年学术夏令营活动并通过考核的营员将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通过我院夏令营考核的2023届法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并申请我院推免研究生的,按照申请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为我院2023级法学专业或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入学第一年可优先获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助金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 注意事项

1.凡考核合格且获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均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我院招收推免生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2.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及学位,且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

2. 联系人:陈老师

3. 联系电话:023-86661067

4. 重庆大学法学院主页:http://law.cqu.edu.cn/

请所有报名本次夏令营的同学,加入临时QQ群(324912129),本群只作通知发布、沟通联络用途,不在群内进行咨询或解答相关政策。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