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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通知

作者: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 编辑:刘勇 审核人:刘西蓉 发布时间:2021-10-31 浏览量:


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拟于2021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召开2021年学术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现就征文活动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征文主题及参考题目

(一)主题

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司法保障

(二)选题范围参考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2.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3.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4.有权主体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5.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6.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7.《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

8.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

9.环境公共利益的法学界定;

10.其他与环境司法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二、征文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论文紧扣主题,题目自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发展实际和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实践,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性,充分考虑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价值。

(三)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的“独创性”,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正确处理文中涉及的宗教、外事、民族、隐私等问题,不泄密,查重率不得超过30%。

(四)形式不限,可采用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专题研究等多种形式,篇幅控制在8000-15000字为宜。

(五)论文体例。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中文摘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6个。每页脚注连续编号,注释具体格式参照《中国法学》注释体例。

(六)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七)由于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论文评审

论文收集后由本会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论文若干篇,并给予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本次会议将邀请部分优秀论文作者做主题发言,特别优秀论文将推荐给有关杂志发表。


四、论文提交

请文章作者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格式为WORD文档)将文章电子稿发送至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秘书处,邮箱:wy15123027092@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1年年会论文”,文件标题为:“作者姓名+单位+论文题目”,以附件形式发送,不接收纸质文稿。

联系人:魏雨;罗子怡;尚云飞

电话:151230270921820304479715535366926


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