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对本年度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对学生申报异议和加分待定项进行了逐一讨论并作出决定。经评定以下同学获得2021年获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苟学珍 范奇 共2人。
硕士研究生:杨哲 任文锦 李思陶 王睿 李彦哲 李佳欣 郑国涛 共7人。
国家奖学金公示期为5天:10月19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提交书面署名文件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法学院116)。
联系人:刘淳 86661059 柳青 86661081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