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大学《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法学院2020年重庆市优秀学生干部、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重庆市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申报及相关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为我院2016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2017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的可申请对应的“三好学生”、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可申请对应的“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可申请对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获得过校级“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的可申请对应的“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获得过校级“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的可申请对应的“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具体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2.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3. 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拥有2020年重庆市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1人、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2人、重庆市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1人。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各位有意申报重庆市2020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与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的同学请于5月16日上午12点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对照表(见附件2)及支撑材料(包括自己已经获得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表彰、参加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能力的其他材料)发送至邮箱743044653@qq.com。
(二)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在收集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
(三)学院组织重庆市先进研究生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同学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异议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真实署名。
接受异议电话:023-86661059 ;023-86661081。
在评选优秀期间同学对评选如有疑问,可以向上述电话反映以及咨询。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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