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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2020年实习生的通知

作者:重庆大学法学院 编辑:喻嘉丽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量:

一、实习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拟接收法律实习生,法律实习生分配到各审判团队、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实习锻炼。

二、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约为6个月,拟从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8月3日。

三、人选条件

实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一般应为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身心健康,有社会实践经历、政法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法律实习生实习期间不得具有兼职律师身份或在律所兼职。

四、选拔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019年12月6日17:30前将个人简历与推荐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743044653@qq.com。文件名为姓名+专业(法律硕士及方向+法法硕及方向+法学硕士方向)+年级+手机号。

学院将按照1:2的比例向第五巡回法庭推荐12名同学,第五巡回法庭拟于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组织面试,择优确定人选,办理相关手续。

五、实习内容及管理

工作内容:参与办理具体案件、接待来访申诉、记录庭审案件、起草法律文书、开展专题调研及各种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工作。

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要求的,视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实习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责。

实习期间,可在机关食堂免费就餐,但需自行解决住宿、交通等问题。

实习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将根据实习人员表现出具实习鉴定。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表现突出的,予以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