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近期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 至 2019年11月11日。
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或学校相关部门据实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应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单位内部举报电话:86661060
学校举报电话:纪检办公室 6510671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65102324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法学院
日期:2019年11月4日
附件:
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情况公示表
团组序号 |
团组人员构成 |
出访国家 (地区) |
出访目的 |
日程安排 |
往返路线 |
境外邀 请方 |
经费来源 及预算 |
备注 |
姓名 |
职务/职称 |
1 |
杨志杰 |
法学院团委书记/助理研究员 |
日本 |
带学生交流、考察 |
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期间出访日本,在日本早稻田大学进行为期7天的交流、学习。 |
重庆-日本-重庆 |
日本早稻田大学 |
法学院留学生培养费(预算10400元,机票及住宿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中国旅行社(香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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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靳文辉 |
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
日本 |
带学生交流、考察 |
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期间出访日本,在日本早稻田大学进行为期7天的交流、学习。 |
重庆-日本-重庆 |
日本早稻田大学 |
法学院留学生培养费(预算10400元,机票及住宿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中国旅行社(香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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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如同一团组中团员来自不同的单位,请在职务/职称栏上增加单位名称。且每个派员单位均需在本单位内公示整个团组的相关信息。
2. 日程安排应包括抵达出访地当天开始到回国之日期间的日程安排。
3. 境外邀请方应包括境外邀请机构及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或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