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6年重庆大学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法学院开展相关推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项目名称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和名额分配,学院此次开展评定的项目有:精进助学金、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丰田助学金、隆福行奖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博世助学金、杨涛助学金。
二、 评定范围、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精进助学金
由香港精进基金会募资捐助。
1.评选条件
①我校正式录取的2016级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
③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⑤生活习惯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
⑦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2.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人数为25名,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名额为40名,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获助名单由香港精进基金会最终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为本科在读期间。
3.材料报送
①精进计划学生申请表(学工部网页下载)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二)、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
由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立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凡在重庆大学正式注册学籍的本科学生,就读一年以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奖,全校共评选15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实行等额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足够能力供其上学;
③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具有较强的克服困难的精神和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④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坚持日常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⑤有以下情况者可优先或破格评奖:
1)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坚持义务服务等;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积极拼搏为学校争得市级前6名,全国前12名者;
3)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经有关部门认定有创造发明,或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在校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4)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社会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取得成效者。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三)、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由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我校设立。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2013级(城规学院)、2014级、2015级、2016级来自经济落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该项目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50名,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
⑤本学年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四)、丰田助学金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本次评选对象为2016年9月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全校差额评选,共推荐1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4年。
对已取得此项目资助其它年级学生,学院进行确认。符合条件者继续受助,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学院附情况说明及同年级更换人选。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及习惯;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积极参加学校、基金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⑤无其它社会资助。
3.材料报送
①丰田助学金申请表
②丰田助学金参评学生资料
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五)、隆福行奖学金
隆福行奖学金是台湾隆福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洪哲文先生于2008年在我校设立。
1.评定范围
在校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定条件
家庭贫寒,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成绩专业排名前40%),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乐于助人,无不良习惯。
3.评定名额及奖励标准
该奖学金全校评定18名,设二个等级。一等奖2名,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16名,每人奖励1000元。
该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选,由学校审核后,评定出一等奖学金。
4.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六)、黄乾亨奖(助)学金
由香港“黄乾亨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名额及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申请黄乾亨奖学金及黄乾亨助学金。全校共评选50名,其中:奖学金25名、助学金25名。该奖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由黄乾亨基金会审核。奖学金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见附件。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标准为25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2.评选条件
奖学金参评条件: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助学金参评条件:思想进步,学习勤奋,成绩中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七)、博世助学金
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助。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该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评50名,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审核。获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③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高考成绩班级排名50%以上;
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公认的奢侈品(如:最新或较新款Samsung、 Apple等知名国际品牌的电子产品,最新或较新款知名国际品牌服饰、箱包以及文具);
⑤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⑥入校后未获得社会的其它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者优先考虑。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及个人手写申请书;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③若申请人持有所在地出具的困难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低保户证明、助学贷款合同需提供复印件。
(八)、杨涛助学金
此助学金由杨涛先生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该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校评选30名,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③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40%以内;
④能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3.报送材料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须如实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登记表》电子档。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登记表》电子档由各年级统一汇总统一发送至18883870537@163.com。 所有专项助学金申请表格均可在学工部网站下载。各年级汇总登记表提交时间截止到10月7日(周五)中午11点。
法学院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2016年重庆大学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助学类)
2016年重庆大学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助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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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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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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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助学金(差额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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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新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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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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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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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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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助学金(差额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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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长城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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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居乐地产助学金(10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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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福行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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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乾亨奖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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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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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思源助学金(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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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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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乾亨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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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乾亨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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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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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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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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