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共青团工作,有效促进我校研究生各级团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重庆大学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工作。学院始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2.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3.在研究生团员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工作踏实,锐意创新,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认真,勤奋刻苦,成绩突出。
优秀团员11人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2.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在研究生团学组织内担任一定职务。
2.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优秀团干名额8名
二、注意事项
写推荐表时,注意填写格式(主要事迹以推荐者的身份填写,即使用第三人称;推荐表只能一页,如事迹材料等十分丰富,可附页说明)。
三、请要申报的同学在1月4日上午11.30前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五、学院评审公示。
六、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审核。
法学院研究生分团委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