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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7年教师申请招收法学博士、硕士生资格审核公示名单

作者:陈济新 编辑:zdm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6-06-03 浏览量:

 

根据重大校研【201618号文件通知,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6531号召开会议,对2017年教师申请招收法学博士生、硕士生资格进行学院初审。以下老师的申请,不符合学校招收博士生、硕士生条件,但经破格程序,获得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学院初审。学院将通过初审的老师,提请学校学位委员会最终审定。

申请招收博士教师

陈晴,张晓蓓,张舫,张才琴,贾焕银,陈伯礼,张路

申请招收硕士教师

范卫红(学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胡斌(学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曹博(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刘媛(法律硕士(非法学))

刘东霞(法律硕士(非法学))

最终资格审核以研究生院公布的2017年教师新增申请招收博士、硕士生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到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特此公示!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