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文件通知,法学院启动精进助学金、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华岩奖学金、隆福行奖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博世助学金、香港思源助学金、杨涛助学金的推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中午11:00前,个人提交填写好的相关申请表格和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交到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虎溪校区交年级辅导员;
2、学院推评工作小组召开专门评审会议;
3、专门评审会议之后,开始公示;
4、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
法学院
2015年9月30日
附:关于评选2015年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范围、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精进助学金
由香港精进基金会募资捐助。
(1)评选条件
①我校正式录取的
2015级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
③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⑤生活习惯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
⑦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2)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人数为25名,实行
差额评选,推荐名额为40名。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1名,获助名单由香港精进基金会最终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为本科在读期间。
(3)材料报送
①精进计划学生申请表(学工部网页下载)
二、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
由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立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凡在重庆大学正式注册学籍的本科学生,就读
一年以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奖,全校共评选32名,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1名,实行
等额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足够能力供其上学;
③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具有较强的克服困难的精神和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④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坚持日常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⑤有以下情况者可优先或破格评奖:
1)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坚持义务服务等;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积极拼搏为学校争得市级前6名,全国前12名者;
3)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经有关部门认定有创造发明,或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在校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4)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社会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取得成效者。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三、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由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我校设立。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2012级(城规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来自经济落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该项目实行
等额评选,全校共50名,每人4000元。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2名。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
⑤本学年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四、华岩奖学金
由华岩文教基金会捐助。
(1)评定范围及名额
该项目主要针对我校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或地震灾区学生)。全校共评定20名,实行
等额评选,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1名。资助金额为每生1000元。
(2)评定条件
①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行政处分记录;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
③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④思想品德优良,勤学诚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常怀感恩之心并愿意学有所成之后回报社会。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五、隆福行奖学金
隆福行奖学金是台湾隆福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洪哲文先生于2008年在我校设立。
(1)评定范围
在校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定条件
家庭贫寒,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成绩专业排名前40%),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乐于助人,无不良习惯。
(3)评定名额及奖励标准
该奖学金全校评定18名,设二个等级。一等奖2名,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16名,每人奖励1000元。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1名。该奖学金实行
等额推荐评选,由学校审核后,评定出一等奖学金。
(4)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六、黄乾亨助学金
由香港“黄乾亨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申请黄乾亨助学金。全校共评选25名。该助学金实行
等额评选,由学工部审核。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1名。黄乾亨基金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2)评选条件
助学金参评条件:思想进步,学习勤奋,成绩中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七、博世助学金
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助。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我校
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该助学金全校共评40名,实行
差额评选,共推选60名候选学生,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评出最终获助学生。获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2名。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高考成绩班级排名50%以上;
③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公认的奢侈品;
④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⑤入校后未获得社会的其它助学金。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及个人手写申请书;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③若申请人持有所在地出具的困难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低保户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八、香港思源助学金
由香港“思源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家在中西部地区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沿海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助学金获得者,下一年度可继续申请,如符合条件,可优先给予,每学年申请,经基金会审核批准,可以连续获得该助学金至本科毕业。如不符合条件者可由同一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替换。该助学金每年级20名,资助标准每人4000元。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本科2012级1名、本科2013级1名、本科2014级1名。
(2)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父母有重病人者优先考虑。
②学习努力,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分达70分及以上,一年级新生成绩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③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⑤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已获得该助学金的同学不符合条件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报告思源基金会,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①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②生活不节俭,酗酒和赌博者;
③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④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⑤其它问题。
(3)申请材料
②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年级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
③申请书(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
④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本学年继续受助者,须填报《获助学生后续情况跟踪表》及书面形式的本人上一学年学习、生活表现情况。
九、杨涛助学金
此助学金由杨涛先生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该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校评选30名,实行
等额评选,法学院推荐名额为
1名。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③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40%以内;
④能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3)报送材料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