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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研究生相关事宜通知

作者: 编辑:范卫红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5-06-25 浏览量:

 
    第一 2015628日(星期日)上午举行全校毕业典礼 地点重庆大学A区风雨操场请所有研究生着学位服于7:30整队入场。
    第二、623日以后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在628之后再到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A区学生二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第三、研究生改派事宜如下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于2015年6月28日下午15:00开始受理2015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并统一前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为调整改派学生办理新的《报到证》。毕业生申请调整改派材料要求及办理程序如下:
(一)已就业(原报到证有具体用人单位)毕业生的调整改派:
1.材料要求:
(1)原《报到证》;
(2)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
(3)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改派回原籍不需此项材料);
(4)调整改派服务费:50元/人(代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收取,收费标准由重庆市物价部门渝价[2007]102号文核定)。     
2.办理程序:
(1)毕业生(含虎溪校区的毕业生)请将上述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科初审。本科毕业生交至A区学生二舍127办公室,研究生毕业生交至A区学生二舍120办公室。
(2)毕业生自行登录就业信息系统填报改派单位信息。为方便毕业生填报,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A区学生二舍122室)备有电脑供毕业生免费使用。
(3)毕业生交纳调整改派服务费及申请调整改派材料,地点: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A区学生二舍)129室。
(4)完成上述手续后,毕业生持身份证于第二天下午15:00以后到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A区学生二舍)131室领取新的《报到证》。
(二)未就业(原报到证无具体用人单位)毕业生的调整改派:
1.材料要求:
(1)原《报到证》;
(2)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
(3)调整改派服务费:30元/人(代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收取,收费标准由重庆市物价部门渝价[2007]102号文核定)。
2.办理程序:
(1)毕业生自行登录就业信息系统填报调整改派单位信息。
(2)毕业生交纳调整改派服务费及申请调整改派材料,地点: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A区学生二舍)129室。
(4)完成上述手续后,毕业生持身份证于第二天下午15:00以后到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A区学生二舍)131室领取新的《报到证》。
(三)升学(未办理升学手续,就业标志非“升学”)毕业生的调整改派:
毕业生持空白协议书(一式三份)、《报到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A区学生二舍)127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学生毕业后两年内都可以申请调整改派。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申请调整改派的2015届高校毕业生,须先回学校申请,再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就业中心办理、领取新《报到证》;2016年1月1日以后申请调整改派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前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就业中心办理、领取新《报到证》。
2.暑假期间,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集中为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研究生派遣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