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士研究生同学: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规范研究生实习,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决定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习今后将实习集中实习。
本年度实习将从2013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本次集中实习的时间暂定为:2015年3月20日---2015年6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等候通知。
实习地点为:重庆主城区及其他地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2013级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集中实习,若确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需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交至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学院楼113),学术硕士交陈济新老师,专业硕士交李侠老师。该申请表必须先行由导师签字(不得学生自行代签)同意后才能上交。申请表上交时间:下周一9日下午5.30前。
参加集中实习的同学请填写统一实习登记表,填写好后 文件请用 年级+专业+姓名命名 并将电子表在本周内发到助管邮箱:893611930@qq.com。
请每个同学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返校,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自己承担。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