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校办〔2013〕35号《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安排的通知》规定,研究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至2月14日。2月15日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行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在离校前应整理好宿舍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研究生在回家、返校、应聘途中和寒假期间注意交通、人身及财物安全。
2、寒假留校研究生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宿舍(公寓)内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
3、请寒假要留校的同学,请今日之内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留校登记,逾期我们将把名单上报研究生院,不再补报。
4、祝各位同学春节快乐,马年大吉!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