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拔尖人才培养目标,确保2026年度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计划人数
根据法学院师资力量、现有学生规模及学科发展实际,2026年度法学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如下:2024级15人、2025级10人。学院将结合学生申请情况,分别对申请转入对应年级的学生组织考核。
二、资格要求
1.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含转大类),并在原专业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2.入学后无不及格课程,课程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8(该数据时间以学校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3.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4.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三、考核内容
1.高考成绩。
2.在校学习期间所有课程成绩。
3.时事政治、校规校纪、法律常识等综合素质。
四、转专业流程
学生须按本科生院官网发布关于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 资格审查:不符合本细则“资格要求”第二条的学生不通过资格审查。
2. 面试:对申请学生由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
3. 最终录取名单根据绩点和面试成绩综合确定。
五、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法学院教务办、学校本科生院反映。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二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