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近期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4日,27日至29日。
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或学校相关部门据实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应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单位内部举报电话:86661059
学校举报电话:纪检办公室 6510671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65102100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情况公示表
法学院
2026年 4月 23日
附件:
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情况公示表
团组序号 |
团组人员构成 |
出访国家 (地区) |
出访目的 |
日程安排 |
往返路线 |
境外邀请方 |
经费来源 及预算 |
备注 |
姓名 |
职务/职称 |
1 |
David Joseph Devlaeminck |
副教授 |
塔吉克斯坦(杜尚别) |
参加国际水法对话 |
2026-5-21/2026-5-26 |
重庆-乌鲁木齐-杜尚别 杜尚别-乌鲁木齐-重庆 |
Barbara Janusz-Pawletta 国际水管理研究所(IWMI) 中亚区域办公室主任 |
对方 |
|
备注:1. 如同一团组中团员来自不同的单位,请在职务/职称栏上增加单位名称。且每个派员单位均需在本单位内公示整个团组的相关信息。
2. 日程安排应包括离开我国(离境)当日开始到回国(入境)之日期间的日程安排。
3. 境外邀请方应包括境外邀请机构及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或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