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大学法学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宣传暨接收推免研究生预报名系列活动安排

作者:陈济新 编辑:陈济新 审核人:刘乃梁、蒋研川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量:

为促进国内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加深对重庆大学和重庆大学法学院的了解,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学子进入我院继续深造学习。我院拟于2026年6月-9月开展系列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及接收推免研究生预报名。

活动安排如下:

时间

活动名称

面向学生类型

活动方式

报名方式

2026年6月17日前

研究生招生宣传文化周

本校所有大二、大三本科生

法学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宣讲会

附件1二维码报名

2026年7月10日前

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活动周

外校2027届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线下学术交流活动周

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进行报名,具体见附件2通知。

2026年7月10日—9月30日

推免研究生预报名

全国2027届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线上申请

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进行报名,具体见附件3通知

2026年9月15日前

异地宣讲和咨询活动

全国2027届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校外城市宣讲

请持续关注我校研招宣传通知

2026年9月30日之前

接收推免生考核

全国2027届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分批次组织考核

我院将从参加了以上活动,并且完成了预报名的学生中,审核申请材料,择优选拔参加考核

本次研招系列活动,我院将安排招生服务志愿者持续对接相关地区或高校意向推免生,请有意向报考我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的同学,持续关注本院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26年6月

附件1

重庆大学法学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宣讲会活动通知

法学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宣讲会作为面向本校学生组织的专场宣讲,将分为两个场次活动。请本校所有大二、大三本科生,有意向报名法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或对法学院研究生教育有了解意向的,扫描以下二维码,选择:院系“法学院”、类型“招生宣讲会”报名。

分会场1:法学及知识产权专业学生专场

分会场2:本科为非法学专业学生专场

活动内容含:法学院研究生教育情况介绍,2027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宣讲,导师面对面交流,师兄师姐经验分享等。

活动时间:2026年6月10日-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

重庆大学法学院2026年“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活动”通知

为促进国内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加深对重庆大学和重庆大学法学院的了解,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学子进入我院继续深造学习。我院拟于2026年7月举办“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活动”,本次活动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欢迎有志于法学事业的同学积极参加。

一、 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2. 除重庆大学外全国高校2027届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3 综合素质强,对法学领域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优先),英语水平良好。

二、 申请材料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即日起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法学院和相应招生专业,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申请人只能填报法律(非法学)专业,同时可在备注中填报意向导师,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相关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2)本人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成绩单扫描件(包括专业人数和本人在全专业学生中的总成绩排名;须加盖校院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425分以上),或TOEFL成绩、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1份;

(5)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期间发表的论文代表作、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有条件的可提供院系或导师推荐意见);

(6)其他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以上所列材料请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研招服务系统。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逾期不接受补报或补发材料。

三、 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拔参与线下活动。

四、 活动时间及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活动

7月8日

08:00-08:30

报到

08:40-10:00

活动开幕式、学院及学科介绍

10:30-12:00

校史馆参观

14:00-16:00

学术前沿论坛、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论坛

16:00-18:00

导师见面会

19:00-21:00

本硕博交流会

五、 相关资助政策

本次活动为公益性学习和交流,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院将为参与者提供线下活动期间免费餐费、学习费用,住宿、往来交通费用自理。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具备所在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请于9月参加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考核。

六、 其他

1.本次活动的时间安排,如与学校或学院重大活动冲突,将变更时间,并通知参与活动申请人;

2.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重庆大学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的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报到后要求全程参加所有活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者,我院将不提供相关资助和享有优惠政策。

3.我院将于9月开展2027年接收推免研究生考核工作,请持续关注相关通知。参加了本次“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活动”的同学,如要报名我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请务必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再次进行推免预报名。

七、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

2. 联系人:陈老师

3. 联系电话:023-86661067

4. 重庆大学法学院主页:http://law.cqu.edu.cn/

请申请本次活动的同学,实名加入临时QQ群(679665889),本群只作通知发布、沟通联络用途,不在群内进行咨询或解答相关政策。

附件3

重庆大学法学院关于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

一、 推免生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30100

法学

直博生

030100

法学

学术型硕士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型硕士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型硕士

二、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或拟获得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各专业要求

(1)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2)法律(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3)法律(非法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不得申请)

(4)我院将在考核合格的法学硕士申请者中,征求导师意见,择优选拔直博生。有意向申请直博生的同学,请在报名时统一选择申请层次为“硕士”、申请专业为“法学”,可在备注中填写“意向申请直博生及导师姓名”。

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4.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

5.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 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申请程序

申请人自7月10起至9月30日,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提交推免生预报名申请,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参加了我院6月“研究生招生宣传文化周”活动、7月“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活动”的同学,如要报名我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请务必在本阶段通过以上申请程序报名。

(二)申请材料

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2)本人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成绩单扫描件(包括专业人数和本人在全专业学生中的总成绩排名;须加盖校院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425分以上),或TOEFL成绩、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1份;

(5)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期间发表的论文代表作、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有条件的可提供院系或导师推荐意见);

(6)其他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择优通过参加考核名单,并向通过申请者发送站内消息,请及时关注本人手机短信和站内信息,收到考核通知的申请者请及时在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专业英语、专业综合知识以及综合能力。

(五)考核形式、时间

考核时间将在9月7日—9月30日之间视情况分批次进行。考核形式等要求请持续关注具体安排后续。

(六)考核成绩公示

我院将于考核后在重庆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及排名,公示期为三天。

四、 拟录取工作

1.推免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成绩不合格或不符合重庆大学接收推免生条件的均不予录取。

2.我院将在各专业拟接收推免指标内,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拟录取。

3.考核合格的申请者在获得推免资格后,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我院招收推免生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及时确认接收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 监督与复议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实名书面申诉,电子邮箱:cqulawyjs@cqu.edu.cn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大学招生相关文件及我院补充通知执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法学院招生委员会。

法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咨询电话:023-86661067。

各地区或高校的申请者,也可直接与我院对口志愿者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4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志愿者联系方式及对接地区或院校

(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