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和浙大城市学院联合主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和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联合承办,我院等单位协办,主题为“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创新”的第四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以线下(浙大城市学院)与线上(腾讯会议、钉钉会议)相结合的方式顺利举行。重庆大学是资源法学专委会挂靠单位,我院是秘书处单位。资源法学专委会主任委员黄锡生教授,常务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胡德胜教授,常务委员唐绍均教授,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江副教授,饶能、孙美婷、杨焱、郭云鹏、王鹏、唐艺芸等博士生和硕士生我等院师生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
来自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律师协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杭州市律师协会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等实务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中国自然资源学会、重庆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大学、贵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浙大城市学院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的200多名专家学者和师生参加了本届论坛。
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关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深入探讨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议题,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胡德胜教授主持开幕式。浙大城市学院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高征兵,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魏铁军研究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沈镭执行秘书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主任委员黄锡生教授先后致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钱影处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毕克来副主任等领导出席开幕式。
黄锡生教授线上致辞。他对以往三届论坛的主题“生态文明时代国际视野下的自然资源法治”“民法典实施和自然资源法治体系”“绿色发展理念下自然资源法治创新”进行了回顾。本届论坛以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创新为主题,收到的会议论文涵盖自然资源产权、国土资源开发研究等七个分议题,都是根据新时代中国自然资源发展拟定的现实需要,反映了中国自然资源法治研究疑难问题的研判。希望各位与会专家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资源法学专委会活动和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分享智慧、碰撞思想,产出更多的学术成果,为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黄锡生教授致辞)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范良聪教授主持主题报告环节,副主任委员、辽宁大学法学院郭洁教授点评。主任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黄锡生教授结合自己作为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作了题为《自然资源、公民资源权、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理论逻辑》的报告。报告首先对2016年深圳“鹦鹉案”和2021年江西“鹦鹉案”进行对比,并把自然资源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从自然资源的法律概念谈了逻辑起点;再从公民资源权与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概念出发,进行理论证成;最后结合农村土地资源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变革趋势,以国家所有者权利和国家监管者权力量的变化阐述了路径选择。
第二专题“国土空间规划法治研究和自然资源碳汇法治研究”由副主任委员、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刘国涛教授,副主任委员、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鲲共同主持。常务委员、我院唐绍均教授线上做点评人。我院博士生饶能线上作报告。
饶能博士生在《食物节约立法的域外考察及中国方案》报告中认为,食物节约的域外立法起源于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的官方文件,通过欧盟官方文件及规范性文件得到发展,并在个体国家的立法实践中进一步延伸。这些域外立法中软法硬法各有分布,立法内容也各有侧重,涉及粮食安全、食物捐赠、食物回收等方面,呈现出丰富的实践内涵。但是目前我国关于食物节约的立法还存在法律条文规定原则分散、具体规范内容层级不高、规制范围及效力有限、综合治理机制缺位以及责任追究机制模糊等问题。对此,他指出我国的食物节约立法应当坚持资源社会性理念,在应然层面呈现出注重顶层设计,立法过程简明快捷;立法目的鲜明,节约资源融贯始终;法律措施全面,规制责任主体广泛;社会多元共治,凸显节粮治理效能;依法高效施策,服务粮食安全战略;坚持德法并举,推动节粮意识转为法律约束的样态。在具体路径上,其建议规制主体多元化、规制客体要素化、规制过程一体化与规制模式协同化。
在点评环节,我院唐绍均教授从三个方面谈论自己的学习体会。首先是总体情况,唐教授指出这一组整体研究虽然涉及多个不同的主题,但是相对来说仍聚焦于国土资源规划。其次是学习心得,对于朱海龙教授的发言,唐教授指出其研究成果具有可参考性,但是对土地发展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值得进一步琢磨;对于方印教授的发言,唐教授认为从产品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到得出结论、提出建议的内容都非常具有启发性和价值;对于田亦尧副教授的发言,唐教授指出这项研究非常精细,在当代中国的科学规范立法建设大背景下进行制度设计具有很大的创新性;对于宋福敏老师的发言,唐教授认为虽然题目中“提升”与“优化”稍显重复,但是内容丰富,整个论述非常具有层次感和逻辑性;对于王怡昕博士生的发言,唐教授认为研究主题很有价值,内容呈现也非常具有创新性,可以进一步探讨公众共用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设计和定位等问题;对于饶能博士生的发言,唐教授认为选题非常具有新意,原来以为只能够通过道德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进行调整。最后唐教授对论坛进行了展望,希望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越办越好,影响越来越大,继续回答中国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甚至回答世界之问。
胡德胜教授主持闭幕式。胡德胜教授介绍了第四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优秀论文评选情况,宣读了获奖名单。史玉成和施志源两位教授分别代表甘肃政法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申请举办第五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最后,主任委员黄锡生教授做闭幕致辞,以“感谢”“聚焦”“祝贺”“期待”“邀请”五个关键词对本届论坛进行了总结,对今后的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