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1日,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一行前往成都,与四川大学成都地区法学校友会共话“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合作事宜。期间,双方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2022年)》确立了交流合作的三个机制和两个制度,续写高校校友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新篇章。
2021年初,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与川大成都法学校友会签订的《交流合作备忘录(2021)》首次开启了两地法学会的交流合作。此次回访之行,旨在明确双方未来合作方向,深化合作关系,勾勒成渝双城经济圈的新蓝图。
本次交流会议由四川大学成都地区法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肖露主持,成都市政协副主席、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里赞对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一行表示欢迎。他谈到,两个法学院各自在教育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校友。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刚刚闭会的大背景下,两院校友加强合作具有历史意义,希望校友之花绽放出成果,为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随后四川大学校友总会秘书长荣建国介绍了四川大学校友总会在建设校友会方面的工作,并表达了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积极推动双方活动的美好远景。
会上,四川大学成都地区法学校友会会长叶浪和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会长沈仁刚分别向对方介绍了各自校友会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活动开展情况和各自的活动经验等情况,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和互信。
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沈仁刚会长谈到,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作为一支年轻队伍,成立之后积极展开校友工作,校友会设置了富有特色的专业委员会和兴趣小组以更好地增进校友会的凝聚力。校友会注重向母院反哺,设立了系列校友奖教学金和实践基金,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友讲座、沙龙等系列活动为学院及师生的发展赋能。
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宏表示,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的优势在于其校友工作做得彻底,校友联络紧密,校友资源挖掘深。希望双方通过此次座谈会,展开中国高校成渝经济论坛的合作,共同促进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发展,推动对双城经济圈的建设。
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感慨道,川大和重大的法学院都有悠久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两个法学院都为新中国政法院校的建设都作出了贡献。校友会是一个非常有活力的组织,是一个能够为学校、学院和社会作出贡献的平台,也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能在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大背景下加强双方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校友工作的发展。
随后,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淳表示,川大和重大法学院及校友会基于良好的合作基础,互助是双方友好往来的主旋律。通过座谈会,重大法学院及校友会学习借鉴了川大法学院及校友会的宝贵工作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也会继续联合校友们持续激活校友会的活力。
最后,在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淳,重庆大学校友总会副秘书长、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宏,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常务副会长雷启如,四川大学校友总会秘书长荣建国,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平,四川大学河南校友会会长高洪敏,四川大学澳大利亚新西兰校友会会长张大伟,四川大学成都地区法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肖露等领导和嘉宾的见证下,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会长沈仁刚、四川大学成都地区法学校友会会长叶浪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2022年)》。
《交流合作备忘录(2022年)》中,双方明确了2022年交流合作的宗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双方学科认同、职业认同、价值认同为基础,以校友组织和组织成员为主体,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交流鉴,增进双方成员的交流、信任和各类合作,推进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好校友文化的发展,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的校友组织和校友合作探索经验、提供示范,实现双方成员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发展。双方签署的《交流合作备忘录(2022年)》,明确了三个交流合作的机制。一是加强信息交流机制。双方动态向对方分享信息,加强双方在组织建设、会员管理、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创业创新、就业指导、反哺母校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加强双方成员在就业创业、业务推进、项目合作、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二是促进人员互访机制。双方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互访(疫情等原因除外),参加彼此年会,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商议相关事宜;开放双方各自举办的其他活动,通报活动信息、邀请对方参加;参加双方活动,双方成员平等享有对方成员同等的权利义务。三是开展联合行动机制。根据双方联席会议决定,双方牵手协作,共同开展理论研究、法律咨询、专题讲座、就业促进、扶贫帮困等各项活动,共同承担法律职业的社会责任,共同弘扬母校精神、反哺母校法学教育,塑造当代中国法律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双方签署的《交流合作备忘录(2022年)》,再次强调了两个交流合作的机制。一是落实联络人负责制。双方交流合作事务的推进和成效评估,实行合作事务联络人负责制。发挥总联络人作用,根据合作事项的推进,双方对等确定数量不限的单项事务合作联络人,对具体事务和总联络人负责。二是实行年度备忘制度。根据双方交流合作的实践,双方合作事务总联络人牵头按年度对本备忘录进行调整、完善,每年一次签署年度《交流合作备忘录》,以期巩固合作成果、总结实践经验、增加合作实效。
会中,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与四川大学成都法学校友会互相赠送了自己的会刊并展开了自由而愉悦的自由交流,双方进一步加强了了解,为下一步的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平作为四川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代表进行会议总结。李平教授表示,校友会的平台存在无限的可能,吸收了众多校友的参与,是一个价值认同的组织,在联络校友、人才培养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希望两个学院和校友会能继续加强合作,携手将校友会的工作做得更好。
我们相信,此次双方的再次交流,将继续激励成渝两地高校校友之间的合作更为深入,促进成都经济圈高校联盟校友工作先行先试,推进落实四川大学和重庆大学校友会真正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搬运工”,努力实现法学校友会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绳”,进一步促进广大校友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