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第三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绿色发展理念下自然资源法治创新”在沈阳市辽宁友谊宾馆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和辽宁大学联合主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和辽宁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重庆大学法学院和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等单位协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锡生教授,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胡德胜教授,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唐绍均教授,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江副教授,博士生饶能、孙美婷、王中政、杨焱、孙睿恒、叶舟等我院师生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了本届论坛。
来自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辽宁省人大、辽宁省高院、辽宁省检察院等实务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中国自然资源学会、重庆大学、辽宁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近30所高校、科研院所的180多名专家学者和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届论坛以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议题为主线,以深化绿色发展理念下的自然资源法治创新主题。围绕“自然资源法治总论”“国土空间规划法治研究”“自然资源产权改革制度研究”“自然资源品种法治分论”“碳排放、碳中和法治研究”“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六大主题,从不同角度和层次、运用多种方法和路径对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构建、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以及自然资源法治的发展和完善进行了积极和深入的探讨。
论坛开幕式阶段,黄锡生教授发表致辞,代表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向与会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他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互为价值指引,法治思想拓展生态文明体系,生态文明创新法治治理体系。为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旨在打造自然资源法学学术共同体,为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多学科研讨平台和组织支撑。本届论坛内容丰富,收到广大专家学者的热情投稿共计六十余篇,涵盖自然资源产权改革研究、生态环境法治等六大方面,为与会专家学者提供了思想碰撞的交汇点。最后,他代表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对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论坛主题报告阶段,黄锡生教授担任主持人,对来自理论与实务界专家们发表的主旨报告进行了分别介绍与整体评价。
胡德胜教授作题为《自然资源法学研究的科技因素考量》的主题报告。他指出,科学是一项持续进行着的通过观察和利用证据来检验各种假设正确与否的过程。他基于“科学/技术、理念/信仰、法律/政策之间构成一种三角关系,任何一角的变化都会/将对其他两角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辩证关系的论断而展开论述。他首先阐释了为什么必须考量科技因素,其次通过罗马法以来土地所有权权利范围的演变论证了科技因素的影响作用,然后主要以森林法律关于森林用途的规定为例讨论了生态学对自然资源法的深刻影响。他的结论性观点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理念/信仰、社会的法律/政策;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的影响表现于它不断地或消灭既有的社会关系,或改变既有的社会关系,或产生新型的社会关系;自然资源法学研究应该考量科学技术因素,否则会催生不正义的立法,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论坛专题报告的第一阶段,胡德胜教授担任联合主持人,对各位发言人与发言主题进行简短介绍。
孙美婷博士生作题为《“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规范内涵及其立法进路——以自然保护地体系法治化建设为视角》的报告。她认为现行法关于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规定忽略了野生动物对地理空间需求的客观自然规律,其规范内涵模糊、科学性不足,导致以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来保护野生动物的制度功能落空。她建议: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建设应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作出相应制度安排,在原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兼顾生态功能分区,将栖息地保护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国家公园等生态空间领域的建设。并提出建立社区保护地作为野生动物栖息地体系的补充,构建完善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体系。
本阶段互动交流环节,王江副教授围绕发言人提出的观点进行了交流发言,对“宅基地可租赁”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宅基地租赁法律制度建构在理论解释、制度实践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
论坛专题报告的第二阶段,唐绍均教授在线上作题为《“禁野决定”下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识别与规制》的报告。他首先讨论了“禁野决定”中“滥食”一词的语义界定和“被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界定。进而分析了“禁野决定”下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实践认定,指出文义解释下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认定难题和扩张解释下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延伸认定。接着剖析了“禁野决定下”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规制困境。他最后建议对决定中“重申”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行为和对“新增”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行为进行立法规制。
杨焱博士生作题为《关联理论视角下的流域管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前沿研究成果及其应用实践》的报告。她首先介绍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流域管理领域关于关联理论的研究成果和应用实践。接着,她从关联理论视角审视我国现行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流域管理思维上的还原主义弊端亟需突破;部门分治乱象严重,流域各功能要素之间的关联性未能得到有效回应;集权化的流域管理体制,难以统筹兼顾流域内的各方利益。针对上述问题,她提出了在流域立法中增加关联性条款、建立跨部门和跨区域流域协同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3个方面的建议。
孙睿恒博士生作题为《自然资源国内法和WTO规则的兼容性分析》的报告。她首先讨论了国内法与WTO规则之间关系处理的一般原则、条约必须遵守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主张重视国内法与WTO规则之间关系的处理,妥善处理资源类原材料贸易中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之间的冲突,维护国家利益。其次,从开发限制措施、进口限制措施和出口限制措施三个角度,分析了中国当前自然资源国内法与WTO规则的兼容情况。最后,她建议从严格文本解释WTO规则、重视判例的作用、适当的利己解释以及保证相应环境保护类的国内法配套四个方面科学内化WTO规则;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的管控,减少直接性进出口限制措施,形成完善的自然资源税体系。
王江副教授在该阶段担任点评人,对辽宁大学法学院韩英夫副教授、姜欣博士生的专题报告做出精彩点评。
论坛闭幕式阶段,胡德胜教授担任主持人并简短介绍了闭幕式流程。
经专家匿名评审,论坛评选出“第三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优秀论文”30余篇。博士生王中政撰写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法治化建构——基于法权理论的分析》获特等奖,博士生饶能、孙美婷等获三等奖。黄锡生教授、胡德胜教授为获奖代表颁奖并与之合影留念。
黄锡生教授致闭幕词。他对各位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对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辛勤付出、对会务组全体人员的热情周到服务表达了衷心感谢,肯定了本届论坛成功举办的积极意义,并展望了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未来的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