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法学本科推免生综合排名结果公示(公示截止9月17日)
注:2012级法学推免指标共23人
  
  
 
 
 
法学院申请推免研究生面试通知:
1. 9月14日上午8点半,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陈老师处交费。
2. 9月14日上午9点开始,地点: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3. 未参加本次推免面试同学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各位同学,以下内容已更新。加分统计表中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学院。望大家随时关注此页,以便及时知晓推免进展情况。
 
2012级全体学生:
        本届推免工作即日起接受学生申请,有意参加推免的学生,请于7月8日上午11点前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予受理。学生专业排名等信息将于放假后发布,复试时间暂定于开学后第二周,申请同学一定注意随时关注法学院网站。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卓越法律人才,我院根据重大校发《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集体,关心他人,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创新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强;
   
 4、大学本科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前茅;
   
 5、身体健康;
   
 6、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       成绩量化
     
 1、总成绩由“三年学习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即
   
 总成绩=三年学习成绩+面试成绩
    
 2、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和计算方法
   
 (1)    三年学习成绩占60%,三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5×60%
   
 平均学分绩点=∑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 / ∑每门课程学分+优选分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该课程成绩-50)/10
    
 成绩和学分绩点值的换算办法:
    
 
   
     
   
 
  
   
    | 百分制成绩与成绩绩点的转换关系
         | 
       
         
        | 五级制成绩与成绩绩点的转换关系
         | 
   
    | 百分制成绩
         | 对应成绩绩点
         | 五分制成绩等级
         | 对应成绩绩点
         | 
   
    | 90-100
        | 4
        | 优
         | 4.0
        | 
   
    | 89
        | 3.9
        | 良
         | 3.5
        | 
   
    | ……
        | ……
        | 中
         | 2.5
        | 
   
    | 61
        | 1.1
        | 及格
         | 1.5
        | 
   
    | 60
        | 1
        | 不及格
         | 0
        | 
   
    | 低于60
         | 0
        | 
       
         
        | 
       
         
        | 
   
    | 补考、重修通过
         | 1
        | 补考、重修通过
        | 1
        | 
  
 
 注:①百分制成绩绩点转换公式:60分至90分之间,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该课程成绩-50)/10。
    
 ②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③平均学分绩点(GPA)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每门课程学分+优选分。
    
 ④对于两级制计分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绩点为3.5,“不合格” 成绩对应绩点为0。
    
 ⑤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指学生所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可按学期或学年进行计算,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所修课程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最高修业年限内所修读的,并取得教务处认可的课程。
    
 (2)             面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专业+专业英语)×40%
   
 (注:面试成绩按学院复试专家组无记名评分的平均值计算)
   
 (3)             优选分
   
 优选分即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加分。为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鼓励卓越法律人才成长,不同奖项优选分可以累加,优选分加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但平均学分绩点总分不超过4分。(分值细则附后)
    
 
    
      
    
 三、关于学费
     
 研究生收费视学校当年的规定而定,如无变化,参照同年级研究生收费办法执行。
   
 四、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2、学院根据教务处当年下达的指标限额,由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应届本科毕业年级。
   
 3、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与他人协作的团队精神的佐证材料。
   
 4、申请材料须于7月8日上午11点前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过时不受理。
   
 5、学院组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测试。
   
 6、经考核测试后,学院发布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公示。
   
 五、           违例事由
     
 在确定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人选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六、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一五年七月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员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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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一五年七月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员统计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一五年七月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细则(最终版).doc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细则(最终版).doc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员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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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一五年七月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员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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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一五年七月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员统计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一五年七月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细则(最终版).doc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细则(最终版).doc
 
 附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员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