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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顺利举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暨团干部培训会

作者: 编辑:网络管理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3-12-07 浏览量:

2013125下午230分,重庆大学法学院“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暨团干部培训会”在虎溪校区模拟法庭举行。此次会议主讲人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建华。法学院团委书记杨志杰、2013级辅导员刘冬梅以及2012级团学干部、学生党员、2013级本科生聆听了本次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而展开。会议开始,徐书记首先对党的历次会议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使同学们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初步的认识。徐书记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做的决定会将改革引向新时代,是实现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随后,徐书记针对全会改革的相关领域向同学们指出了中国当今的状况。人事制度与时代脱节、农村开发程度落后、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徐书记的讲解深入浅出,他通过社会中常见的事例,如金融投资缺乏保障、农村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等等问题,让同学们多方位地认清中国的国情。会议气氛热烈,徐书记的讲解得到了同学们的共鸣。接下来,徐书记着重对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以及财政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比起过去所发挥的基础性作用,这是一次巨大的飞跃。市场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会使社会财富充分涌动。而在财政税收上,过去中央与地方区县的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将建立健全的现代财政税收制度,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徐书记论述了现行官僚制度以及热议的贪污腐败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将成为改革的重点。
 

 
谈到学生干部,徐书记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党和国家的大事,与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作为学生干部,更应该带头学习,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徐书记也表达了对广大同学们的期盼。徐书记指出,法学学子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深入了解法律对国家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在大学期间学习好知识与技能,两者不可偏废,学会如何更好地与人交往,尊重他人,注意体育锻炼,塑造健康的体魄,为将来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