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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热点案件,剖析法律精髓——记法学院法律圆桌活动

作者: 编辑:网络管理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3-11-04 浏览量:

 2013年10月31日晚上7:00,重庆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在虎溪校区模拟法庭开展了主题为“评析《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法律圆桌交流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讲人是法学院副教授周国文老师。
 

 
        活动一开始,周老师强调“刑法无小事,刑法无小案”,以此着重说明牢记和遵守法条的严肃性与必须性。在同学们仔细阅读所下发的材料后,周老师就其中“公共场合”、“司法解释”等重要词汇进行了深刻诠释,促进了同学们对材料的深入理解。尔后,周老师以李某性侵案为例紧扣未成年人这一犯罪主体进行分析,并提出“最低容忍,最高保护——即在对此类案件最低容忍标准的同时要对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合法权益进行最高保护的观点”,获得了同学们的一致认同。活动过程中气氛活跃,同学们踊跃表达自己的观点。紧接着,周老师就材料上此类犯罪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逐条进行讲解说明。同学们在认真做笔记的同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与疑惑,周老师逐一地进行了解答。
 

 
本次法律圆桌活动在21:00圆满结束。此次活动不仅促进了师生之间关于法律问题的交流与探讨,还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更有利于提高同学们将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