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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

作者: 编辑:网络管理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3-09-17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戒除贪腐思想,密切党群关系,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根据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法学院教职工支部结合本部实际,制定详细计划,并于2013年9月12日下午6点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及布置会议,扎实有序地推进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建华、党委副书记张燕,党委委员范卫红、刘力强及各教职工支部书记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徐书记发表讲话,传达了中央及学校的相关文件,并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宣读了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他指出,法学院各个职工支部书记要积极收集党员和群众的相关意见,及时做好汇报工作,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召开民主生活会议,并要通过各种形式方式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增强活动效果。同时,他对各个活动负责人也做出了严格要求,要求他们将三个阶段的活动安排落实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更要将组织老师和广大学生党员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放在首位。
张书记着重强调了在学生党员之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及紧迫性,学院团委及学生党支部将组织学生进行集中学习,在年轻党员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刘力强老师表示,广大教职工党员尤其是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建议学院党委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让大家切实能够深入群众,重温先辈深厚的党群之情,同时,大家也可以提出各种建议,以让活动的内容、方式更加完善优化。会后,各教职工书记也纷纷建言献策,表达了他们对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抱有强烈的信心和兴趣。
本次会议,法学院党委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积极促进广大教职工党员将履职尽责与干事创业紧密结合。法学院也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院的进步发展和实现重庆大学百年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