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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2013年法学实践教学座谈会召开

作者: 编辑:网络管理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3-07-18 浏览量:

2013年7月16日上午,重庆大学法学院召开“2013年法学实践教学座谈会”。来自重庆市内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纪委、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的领导就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法学专业学生实习、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等问题展开了研讨交流。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副院长黄锡生教授、胡光志教授,院长助理杨春平教授以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主持。

 

 
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首先就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状况向与会领导、专家作了介绍。学院自2002年恢复成立以来,已经逐渐成为我国西部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学教育高地与法学交流中心,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是西部唯一“211”工程单独立项的法学学科。陈忠林院长认为,高度重视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大力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紧密合作,对于促进我院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与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展开深入研讨和交流,以促进我院法学实践教学的跨越式发展。
与会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纪委、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的领导先后发言,针对法学实践教学、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以及学生毕业实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重庆大学法学院自恢复成立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能力强,能为法律实务部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而法律实务部门拥有丰富的案例资源、实务经验,以及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平台等优势。因此,加强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能够实现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律实务工作的互利共赢,既有利于学校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又有利于实务部门法学理论水平的提升。就具体实践教学合作事宜,与会人员从重要案例的资源共享、学生实习部署细节、互派挂职及兼任导师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政治部曾慧处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政治部潘强处长,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叶永忠主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曹京平主任,重庆市沙坪坝区纪委常委秦纯主任,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蒋夏主任,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郑文琳主任等出席应邀出席了本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