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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宋华琳院长莅临重庆大学法学院作学术讲座

作者:李子阳 编辑:刘勇 审核人:秦鹏、蒋研川 发布时间:2024-06-25 浏览量:

2024年6月21日,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国家级人才项目青年学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宋华琳教授莅临重庆大学法学院“政府规制法的制度设计原理”学术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杜辉教授法学院翟翌教授、樊英博士、陈龙博士、胡泽弘博士等教师和数十名学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靳文辉教授主持

 

宋华琳以域外行政法学的转向为切入口,首先介绍了规制的概念,将规制与管制、规管以及实务部门常用的“监管”等概念进行区分,并强调了学习规制相关理论的重要性。宋华琳指出,规制是对私人领域的干预,可以表现为命令或禁止行为规制可能以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现且规制的目标应当具有正当性。同时,强调并非所有行政职能都是“规制”,要警惕“规制”一词的泛化。

宋华琳对行政规制职能进行了介绍,他强调政府规制职能与一般行政管理职能、政策形成职能并未分离,在此举了国家卫计委的医疗规制、教育部对民办高校的监管的例子。宋华琳尤其重视发挥事业单位在行政规制中的作用,强调事业单位是在行政机关之外,相对独立地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公共组织。表示,事业单位有其自身的公共性与专业性,不宜将事业单位行政化,明确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有助于事业单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自我管理、自负其责,激励组织创新,改进组织绩效。就包容审慎监管的概况和制度设计的相关内容向同学们进行了介绍,并引入了风险分级分类规制理念,加深了同学们对规制相关理论的理解。

 

在互动与谈环节,与会师生就讲座内容积极地向宋华琳教授请教,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其中,杜辉、翟翌、樊英、陈龙、胡泽弘等师生与宋华琳教授了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宋华琳围绕讲座主题,结合自身研究实践,对在场师生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向师生推荐了加深“规制”相关理论学习的许多书籍。

最后,本次讲座在与会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审核:翟翌、王本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