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重庆大学法学院在法学院208会议室组织同行专家就新增法律博士学位授权点召开专家论证会。原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唐力,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刘艳红,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杜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海洋大学桑本谦,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蒋红珍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冉克平作为论证专家莅临指导。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作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蒋研川、院长靳文辉、副院长杜辉、刘乃梁,党委副书记杨志杰,重庆大学法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及法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法学院党委书记蒋研川介绍专家组并对各位专家的莅临表示欢迎。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作华介绍了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的工作要求。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推选唐力作为组长组织此次论证工作。
随后,刘乃梁副院长进行了关于新增法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总体汇报。汇报主要从我院申请法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工作概况、专业特色、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培养环境与条件等五个方面展开。指出重大法学院近年来从自身学科建设基础出发,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发展为导向,依托一大批优秀的师资队伍和雄厚的办学基础,形成了以生态文明法治、区域协调发展法治、涉外法治和科技创新法治为特色的学科体系,并且详细的论证了我院师资队伍、科学研究、资源配置等为法律博士培养提供的相关保障。
接下来,与会专家依次对对新增法律博士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和申请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进行了分析点评,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专家们充分肯定了我院为申请法律博士点付出的努力和前期取得的丰厚成果。在此基础上,专家们从区分法律博士与法学博士定位并进行差异化培养、明晰法律博士培养的具体方案与体系、扩大教学基地的辐射范围、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细节等角度给出了全面、中肯、周到的建议。
总体上,与会专家们一致认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学科集群高质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成效显著,并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势明显,具备支撑法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基础条件;并且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定位清晰,具有完整的课程教学管理、考核和评价体系,达到了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要求,符合增设法律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建议新增法律博士学位授权点。
最后,法学院院长靳文辉针对专家组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并再次感谢各位专家的莅临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