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具有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里程碑意义的法典,正式开启了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的全新篇章。法典铸基,法治同行,3月19日上午,重庆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仪式暨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在重庆大学A校园主教学楼506会议室举行。重庆大学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新涯、副部长徐方正,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二级巡视员唐奕,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蒋研川、院长靳文辉,以及来自沙坪坝区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的相关领导及市内外的法学专家,重庆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等60余人出席了本次活动。

在成立仪式环节,徐方正宣读了关于成立“重庆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批文,蒋研川介绍了宣讲团的成立情况,杨新涯、唐奕为宣讲团授牌,宣讲团团长靳文辉上台接牌,标志着重庆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正式启动运行。

靳文辉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重庆大学成立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是推动法典普及落地的重要举措,宣讲团承诺将深学细悟、守正创新、担当实干,精准解读法典要义,以多元形式面向基层普法,结合实践凝聚共治合力,以高度责任担当做好法典的笃学者、研思者、践行者,为守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贡献重大力量。


杨新涯在致辞中指出,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意义重大深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全力支持宣讲团的队伍建设、普法宣传与学术研讨,希望宣讲团师生准确把握法典核心要义,立足实践开展普法宣讲,努力成为法典的学习者、研究者、传播者和践行者,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重大智慧和重大力量。

唐奕在致辞中表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根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重庆大学成立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是落实中央部署、推动法典宣传走深走实的具体举措。希望宣讲团把握正确方向,学深悟透法典要义,立足实践开展宣讲,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在座谈会环节,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代表围绕法典的制定背景、宣讲工作与法典解读等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与会成员一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为环境法学学科发展、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地方生态立法完善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重庆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成立既是学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深化法治教育、强化实践育人的创新方式,也是高校主动服务社会、开展普法宣传、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下一步,各方将以宣讲团为重要载体,推动法典精神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与普法各环节,坚持体系化解读、本土化实践、专业化赋能,强化学理研究与实务应用衔接,精准阐释法典的制度创新与实践价值,聚焦法典实施中的法律适用、规范衔接等关键问题,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校对:唐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