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上午9点,继昨天下午由美国著名知识产权中国问题专家Mr. Mark Cohen(柯恒)教授为大家做的“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讲座之后,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柯恒教授就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比较继续做了精彩的学术讲座。讲座的主题是:WTO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发展情况研究。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主持,重庆大学外聘院士宋国立教授、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处长陈永春女士、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曾学东、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实习法官王舸博士等实务界专家、法学院副院长曾文革教授、牛建平副教授、李晓秋副教授、周国文副教授出席了本次讲座。
首先陈院长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对Mr. Mark Cohen(柯恒)教授的到来表示再次的欢迎,同时简要的介绍了Mr. Mark Cohen(柯恒)教授今天要讲的主题。紧接着,Mr. Mark Cohen(柯恒)教授以中美两国为例,就WTO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发展情况展开论述。Mr. Mark Cohen(柯恒)教授首先从美国宪法规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适用于专利权力要求的时效,美国对知识产权时效的影响及可能在中国的影响和中美两国知识产权的关系这四个方面对中美两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做了比较。然后,Mr. Mark Cohen(柯恒)教授就知识产权的执法方面进行了分析。其中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有关刑事程序规定,尤其是六十一条提出若干问题,例如威慑的对象是社会还是个人?权利拥有人可有多大程度的参与?是否可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是否必须采用刑事版权与商标法,还是可以用其他法律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就这些问题与在场的嘉宾以及师生进行了讨论。
通过这次讲座不仅使同学们对国外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美国知识产权方面的制度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还扩大了同学们的视野。希望学院以后多举办不同类型的学术讲座,使广大师生了解更多的国外法学前沿问题。